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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實務見解「偽造文書罪」的成立,若偽造文書內容與真實相符且無損害,則不成立。薪資單內容與實際薪資相符,且未損害公司或公眾利益,故不構成偽造文書罪。
父親生前委託兒子代操股票,父親逝世後,股票是否屬於遺產呢?法院實務見解說關鍵在委任!
簽了婚姻忠誠協議,就萬無一失?小心約定的千萬元違約金可能被法院酌減。為了更實質保障權益,除違約金外,亦可考慮將財產交付信託或以附條件贈與方式,作為婚姻保障的加強手段。
海外網購大麻包裹遭攔截,買家是否成立「運輸毒品」與「走私管制物品」罪?實務見解兩極,肯定說認為共同正犯,否定說則認為無罪。此屬重罪,建議諮詢專業律師。
簡易判決處刑省去冗長刑事程序,讓案件快速結案。判決結果通常是不需坐牢的刑罰,如緩刑或易科罰金。簡易判決由檢察官或法院發起。收到簡易判決書可上訴,但被告若在偵查中自白並請求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者則不得上訴
警方對於已有犯罪意圖者的「釣魚」偵辦手法,在司法實務上認為是合法手段。若賣家與假扮買家的員警約定交易並著手交付毒品時被逮捕,因警察無意完成買賣,行為人應論以販賣毒品未遂。未遂犯可依刑法及毒品危害防制條
你以為寺廟性質特殊,廟公沒有勞動權益嗎?錯!根據法院見解及行政機關公告,凡是「傳教機構」(包含寺廟)自2010年起即適用勞動基準法。判斷廟公是否為勞工的關鍵在於與寺廟間是否具備「人格、經濟、組織」上
同一保險事故造成多位受害第三人時,有法院見解認為,個別受害者一旦對被保險人的求償責任確定,即可直接向保險公司請款,不需等待其他受害者。這有助於先確定權利的受害者即時獲得補償。然而,這也引發若保險總額有
並非所有違建都能裝光電板。根據規定,只有在合法建築物屋頂上的違建,且未占用屋頂避難平台、未達兩層以上,或未被地方政府認定影響公共安全,才能申請。裝設光電設備需符合高度限制,且應透過「違章建築諮詢表」向
父母離婚若未協議未成年子女親權,法院會依「子女最佳利益」酌定親權人。親權與監護權不同,親權指父母對子女的保護教養義務。法務部曾提供法院一套審理標準,包含幼兒從母、子女意願尊重、主要照顧者等八點原則供參
房客輕生讓租屋變凶宅,房東可向連帶保證人或未拋棄繼承的繼承人求償。為降低風險,建議房東可在租約中加註「惜命條款」,或投保凶宅險以自保。提醒證明房客自殺有「故意」減損房價是訴訟難點。
在公寓大廈的外牆面或樓頂平台設置廣告物、無線電台基地台等設備,是常見的爭議。為了保護特定樓層住戶的權益,避免其他樓層住戶以多數決方式強行通過,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第33條第2款特別增訂,明定設置於頂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