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弘曜專欄
子女接受父母贈與財產後卻不孝,例如辱罵、恐嚇或不扶養。此時,贈與人可依民法第416條,俗稱「不肖條款」,撤銷贈與並請求返還財產。撤銷需符合特定條件(如故意侵害行為符刑法要件或不履行扶養義務),且須在知
不是立了遺囑就能為所欲為地處分全部財產!民法為了保障繼承人的最低權益,特別設立了「特留分」制度。這是一個法律明定的比例(例如配偶、直系血親卑親屬為應繼分的二分之一),即使有遺囑或遺贈,也不能低於這個比
擔心你的共有土地被其他共有人偷偷出租?甚至租金也沒分你? 雖然共有人依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即可合法出租共有物,但這不代表你可以被犧牲。透過法律途徑,你仍有權要求法院介入,變更管理方式並分配應得租金。
繼承土地發現有數十年前設定、又不認識的地上權怎麼辦?別擔心,你可以透過提起「塗銷地上權訴訟」來處理,讓土地權利乾淨,更容易使用與處分。
家族財產的順利傳承,是每個家庭都關心的重要課題。除了確保資產按願望分配外,更要透過節稅規劃,減輕繼承稅負,保障財產完整傳承給下一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