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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民法規定,未成年子女變更姓氏主要有兩種方式:一是「父母雙方書面約定」,二是「向法院聲請宣告變更姓氏」。透過約定或子女成年後自行變更,以一次為限;但向法院聲請則無次數限制。法院裁定需符合離婚等法定
當甲的父親資助頭期款讓甲購屋,甲卻將房屋登記在妻子乙名下,婚變後此房屋的歸屬引發爭議。依民法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」,因繼承或其他「無償取得」的財產,無法列為乙的婚後財產,導致甲無法向乙請求剩餘財產分配
父母離婚後,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依然存在,即使子女由單方行使親權,另一方仍須負擔扶養費。扶養費金額計算主要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「每人每月平均消費性支出」各地區金額。
簽了婚姻忠誠協議,就萬無一失?小心約定的千萬元違約金可能被法院酌減。為了更實質保障權益,除違約金外,亦可考慮將財產交付信託或以附條件贈與方式,作為婚姻保障的加強手段。
父母離婚若未協議未成年子女親權,法院會依「子女最佳利益」酌定親權人。親權與監護權不同,親權指父母對子女的保護教養義務。法務部曾提供法院一套審理標準,包含幼兒從母、子女意願尊重、主要照顧者等八點原則供參
許多夫妻在婚後共同購買房屋,可能基於某些考量將房屋登記在其中一方名下,但房貸卻是由另一方(例如本案例中的甲)實際支付。當婚姻關係結束,支付房貸的一方常認為自己是代配偶清償債務,希望能向對方請求
不是立了遺囑就能為所欲為地處分全部財產!民法為了保障繼承人的最低權益,特別設立了「特留分」制度。這是一個法律明定的比例(例如配偶、直系血親卑親屬為應繼分的二分之一),即使有遺囑或遺贈,也不能低於這個比
父母離婚後仍需共同負擔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。若一方代墊扶養費,原則上可向他方請求返還,但要注意兩個隱藏重點:請求權有消滅時效,時效長短取決於有無協議定期給付(無協議15年,有協議5年)。
正在處理離婚事宜,擔心財產分配被忽略?別忘了檢視彼此的保險單!在法定財產制下,夫妻離婚時可以針對婚後財產的剩餘差額進行分配。本文重點說明,並非所有保險單都能拿來分配,主要看保單是否具有保單價值準備金。
家庭生活費用法律規定夫妻應共同分擔,不僅看經濟能力,家事勞動也算貢獻!另一半拒絕負擔?小心被告「給付生活費用」甚至構成「惡意遺棄」導致離婚!
本篇文章說明律師的收費方法、費用行情以及注意事項,讓民眾在與律師溝通收費時有更清楚的瞭解,並提醒哪些收費方法並不合理,保障民眾荷包。
本文旨在說明如何避免線上法律諮詢詐騙,並提供查詢律師資格、與律師諮詢的注意事項。詐騙集團常利用免費線上法律諮詢為誘餌,民眾需小心提防假律師。